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降本增效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赣府发〔2022〕2号)、《江西省国资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减租政策的通知》(赣国资评价〔2022〕18号)要求,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动落实租金减免政策,决定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2022年上半年2个月租金,切实帮助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轻经营负担。现就具体减免事项公告如下:
一、减免实施主体
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子公司的房产持有人。
二、减免范围
承租人即承租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各级子企业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小中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认定。
三、减免标准
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标准为:免除2022年上半年2个月租金。
四、受理期限
即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
五、受理程序
本次减免对老租户实行“免申即享”新模式政策,即“老租户”只需在受理期限内及时提供相关减免证明材料(2021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交至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所属各级房屋出租单位,由出租单位履行减免决策程序直接予以减免。对于新租户,在受理期限内提供减免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2021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等)至出租单位办理减租认定即可。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团公司:黄小珍 0791-88559032
王恒婧 0791-88559031
水务集团:曾 芽 0791-88439470
商管公司:张义程 18870918859
特此公告。
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7日
